华裔银行职员监守自盗!用顾客资料申请信用卡,盗刷了逾56万令吉

(太平1日讯)一名银行营销人员涉嫌盗用顾客资料申请信用卡作私人用途,导致银行蒙受56万3422令吉16仙损失。

这名31岁的华裔银行营销员是在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及知情下,私下利用顾客的资料申请了18张信用卡,并盗刷了逾56万令吉。

在东窗事发后,该营销员遭银行革职,并于2月27日在吉隆坡增江住家被霹雳太平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组警察逮捕归案进行调查。

据了解,警方是在1月17日接获银行经理的报案,称由于嫌犯的行为,导致银行蒙受余56万令吉的损失而展开逮捕行动。

银行是在接获公众投诉,声称没有申请信用卡却收到付款通知后,才揭发嫌犯的犯罪行为。经过检查发现,男嫌犯自2020年开始就利用别人的身份申请信用卡。

据了解,嫌犯的作案手法为,先在某超市开设申请信用卡的档口,再更改申请人的地址。截至目前,共有18张银行发出的信用卡寄到嫌犯的地址,相信曾被嫌犯用来提取现金。

另外,太平警区主任拉兹兰指出,警方是于今年1月17日晚上9时,接获本地一家银行的印裔调查经理报案,指银行一名营销人员在没有经过银行的同意及银行不知情下,利用顾客的资料申请了18张信用卡作为私人的用途,造成银行蒙受56万3422令吉16仙的损失。

他说,嫌犯申请的信用卡,是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获得批准,被革职后便下落不明。

“警方在接获报案后派出商业罪案调查警员,于2月27日下午2时45分在吉隆坡增江扣捕了嫌犯,并起获一台手机、16张属于客户的信用卡及15张电话卡。”

嫌犯昨日已被带上太平法庭申请延扣4天进行调查,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调查此案。

警方昨日也将嫌犯押往太平推事厅申请延扣,推事阿蒂卡批准延扣四天,以协助调查。

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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