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9日讯)阻差办公罪名下遭判的22岁男子在律师向法庭求情后,得以判罚1800令吉的判处了事,被告最终在缴付罚款后也获得自由身。
是名被告还是一名学生,还未完成学业,律师在推事面前几番为他求情,律师称对方是初犯,如果判对方坐牢的话,对方可能会因此而毁了造福国家前途的机会,因此希望法庭给予他轻判。
18岁女友当庭释放
被告为23岁的莫哈末奴阿玛,被控在本月13日晚上9时15分,在刘钦侯路一带阻止警员办公,即驾车逃离现场并撞及警用货卡,因此举抵触刑事法典186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今日被告和女友是在扣押期届满后,两人一同被押往法庭,其18岁女友获得当庭释放,而被告则直接面控,面对阻差办公的罪名。
认罪不违的他最终判决如上,即罚款1800令吉,或坐牢1个月取代。
三度倒车险撞警员
案情显示,于1月13日晚上9时15分,原告(一名警员)在刘钦侯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可疑的私家车,后上前检查,当他指示被告摇下车窗时,被告3度倒车并险些撞及一名警员,之后飞车而逃。
警察在其后紧追,最后另外两辆巡逻警车和4名巡警,也加入追捕工作。
据知,被告告诉警方,车内的女乘客是他的女友,他们当晚在车内看到身穿反光外套的警察走近,以为是宗教局人员,担心被取缔才逃离现场的。
被告也坦承是非法驾驶,即没有执照。